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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宁国以下三种情形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
发布时间:2025-06-01 来源:中晖环保 浏览次数:35
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,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;
(二)生产经营场所、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、排放去向发生变化;
(三)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、排放量、排放浓度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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